深圳市坪山区竹坑第一工业区及老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01-01地块


基坑污染土壤清挖及回填土修复阶段性效果评估报告


深圳市坪山区竹坑第一工业区及老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01-01地块位于深竹坑第一工业区及老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内西北侧地块面积31920.50m2。地块总修复土方量为28225.76m3其中六价铬修复方量27969.19m3,镍修复方量513.14m2,修复深度为0-0.5m六价铬污染土壤采用异位淋洗+水泥窑协同处置修复;镍污染土壤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六价铬的修复目标值为5.7mg/kg,镍的修复目标值为900mg/kg


修复施工单位于202343日正式开始修复施工。截止本报告编写阶段,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部分包括基坑清挖、污染土筛分、建渣冲洗、污染土壤淋洗修复、污染土转运至水泥窑等内容。


基坑清挖结束后,地块遗留有深度较大的深基坑(最大清挖深度9.5m)。基坑北侧邻近市政道路的围护结构已开始变形,考虑到雨期将至,土地使用权人根据城市管理和应急管理部门的要求,从安全因素考虑申请阶段性效果评估,以期尽快进行深基坑回填,消除安全隐患。


《深圳市建设用地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修复、环境监理和效果评估工作指引》(2022)要求:阶段性效果评估报告经评审确认基坑底部、侧壁修复以及回填土壤的修复效果达到修复目标值后,项目责任主体可回填基坑。香港六和宝典资料大全2023于20234月至20243月共分8批次对阶段性效果评估对象进行采样分析。根据效果评估采样检测结果和修复施工及监理资料的回顾,形成以下效果评估结果:


(1)基坑污染土壤清挖总量满足修复目标要求基坑污染土壤的计划清挖量为28225.76m3经监理复核的现场实际开挖量为30678.2m3A1扩挖区,实际清挖量略超方案量<10%


(2)各污染土清挖区域范围达到修复目标要求根据各污染土清挖区域范围报验资料33个污染土清挖区域的实际开挖边界均达到修复目标要求。同时,A1扩挖区的侧壁和坑底验收合格。


(3)拟用于回填的修复后土壤,其修复和存放符合要求六价铬污染土壤采用异位淋洗+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进行修复,修复后的淋洗筛上物运至筛上物待检区1与筛上物待检区2暂存,修复和堆放方式与修复方案一致。原定的两个筛上物待检区后按城管部门要求进行降高处理,形成了筛上物待检区1J、筛上物待检区2J、筛上物待检区3筛上物待检区4等四个待检区。降高处理完成了监理报验手续,4个新的暂存区进行了方量复核。


(4)污染土基坑坑底和侧壁样品检测结果表明各污染区域清挖效果达到修复目标。基坑清挖效果评估733个污染土清挖区域以及A1扩挖区进行基坑验收采样。坑底验收面积共计7462.55m2,共设置坑底采样单元57个,采样单元平均面积为130.92m2;侧壁验收周长共计3581.1m,共设置侧壁采样单元243个,采样单元平均长度为14.75m,基坑采样单元密度满足规范要求。共采集300个基坑清挖效果评估样品,经逐一对比评估表明地块内现有基坑坑底及侧壁的目标污染物浓度均低于修复目标值。


(5)异位修复后的土壤堆体检测结果表明拟用于回填的土壤修复效果达到修复目标。筛上物待检区1J的体积为1426.84m3,设置堆体采样单元15个,采样单元平均体积为95.1m3;筛上物待检区3的体积为4687.46m3,设置堆体采样单元48个,采样单元平均体积为97.6m3;筛上物待检区4的体积为2877.59m3,设置堆体采样单元30个,采样单元平均体积为95.9m3,共计设置93个堆体采样单元,堆体采样单元密度满足规范要求。共采集93个异位修复后土壤效果评估样品,经逐一对比评估表明位于筛上物待检区1J、筛上物待检区3筛上物待检区48991.89m3异位淋洗修复后的土壤中目标污染物浓度均低于修复目标值。


(6)效果评估采样工作内外质控结果合格8次效果评估采样工作共采集土壤样品393个,设置现场密码平行样44个。现场密码平行样数量>10%样品数,相对偏差结果均位于质控要求范围内。实验室内部质控结果合格。历次效果评估监测方案均按要求进行报送。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对本项目进行了5次外部质控,外部质控结果均合格。


综上所述,结合本次阶段性效果评估的目的,本次阶段性效果评估的总体结论为:地块修复范围内所有的污染土基坑清挖效果达标,可进行下一步的基坑回填工作。位于筛上物待检区1J待检区3待检区48991.89m3异位淋洗修复后拟用于基坑回填的土壤修复效果达标,可作为基坑回填土使用